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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2008-5-15   来源:   点击次数:

各县(市、区)商务局、有关参展企业:

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2008年10月22日至25日在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博览会依托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广阔市场和便利化政策,逐步成为促进中国与东盟贸易、投资合作的最佳平台。自2004年起,博览会已成功的举办了四届,今年省商务厅将继续组织企业参加此次博览会商品贸易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品类别    本次商品贸易展分为三大类别:机械设备、电子电器、建筑材料。根据海关统计资料显示,并结合博览会秘书处分析指导,建议各市商务局在本次博览会招展工作中以建筑材料、商用车等行业为主要招展方向。

二、展位费用   1、9㎡标准展位:10000元/标准展位(通过我厅集中报名参展企业的展位费为8000元/标准展位)。   2、净地(36㎡起租)室内净地:1000元/㎡;室外净地500元/㎡。

本次博览会省商务厅将对参展的企业展位费予以适当资助。

三、报名参展办法   请各参展企业于6月5日之前填妥《参展报名表》(见附件)报我市商务局外贸科。电话/传真:8256440 

                          

                           二00八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 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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