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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商务系统认真开展酒类管理法规宣传和酒类备案登记工作
2006-6-2   来源:   点击次数:

      国家商务部颁布《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后,我市各级政府和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今年3月份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宣传酒类流通管理法规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强化职能。我市各级商务部门把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纳入到商务重点工作范畴,切实抓好酒类流通管理,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各县市区由分管局长挂帅,具体负责抓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并组成四人以上的工作专班,从城区到乡镇全面开展酒类政策法规的宣传和酒类备案登记工作,较好履行了对酒类流通工作的管理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酒类管理工作在流通领域的开展有了组织保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在酒类管理法规宣传过程中,形式多样,注重实效。一是在《咸宁日报》、《南鄂晚报》等新闻媒体上,分别发布了酒类管理公告,并报道酒类管理方面文章共6篇。各县市区电视台不少于7天时间连续播放宣传内容;二是由市商务局统一印制酒类流通管理宣传手册和酒类知识问答宣传单8000份(册),并由各地组织无偿发放到酒类经营者和消费者手中;三是各县市区城镇主要街道拉宣传横幅和垂幅近100条,出动宣传车50台(次),在城区、乡镇的大小街道巡回宣传,反复播放酒类管理有关规定。通过这些活动,使《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市在这次宣传活动中,在资金来源紧张情况下,想方设法多方筹措宣传资金,共投入经费10余万元。
  
       三、逐户摸底,备案登记。酒类备案登记是酒类管理基础性工作,也是《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核心制度,按照“先城区、后乡镇,先易后难”办法进行,各地根据统一表样,累计印制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格”近7000份,按照要求凡是酒类批发、零售(酒店、宾馆、超市、专卖店)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逐户进行登记。因点多、面广、线长,加上多年来没有开展这项工作,多数经营户难理解、不配合,经专班工作人员的耐心宣传,主动上门服务,做好解释工作,使酒类经营者提高认识和加深了理解,继而变消极等待为主动配合我们的工作。据初步统计,全市有酒类批发、零售经营单位近6300户,其中:城区4000户,乡镇2300户。目前,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工作开展顺利,城区已基本上完成,乡镇力争在6月份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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